广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

中新网12月30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。

据悉,这4起典型问题涉及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、公车私用、婚丧喜庆等方面的问题。具体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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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广西某市某县财政局原局长李某,2017年春节期间,违规组织公款吃喝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经调查,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2. 广西某市某区教育局副局长张某,2018年5月,为庆祝其子结婚,违规操办婚宴,收受礼金。经调查,张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。

3. 广西某市某县水利局党支部书记黄某,2019年6月,在单位公务用车中,使用公车接送私事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。经调查,黄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
4. 广西某市某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主任陈某,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财物。在组织调查期间,陈某退还了违纪所得。经调查,陈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、行政撤职处分。

通报强调,元旦春节将至,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,强化责任担当,切实加强作风建设。同时,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,自觉抵制“四风”,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。

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,旨在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危害性,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,确保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

总之,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此次通报的4起典型问题,旨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定,坚决抵制“四风”,为营造廉洁祥和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贡献力量。